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分散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分散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佛堂兜村柴田圩

联系人:姚维志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分散剂生产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以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分散剂生产项目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主要包括1#车间、2#车间、3#仓库、4#仓库、5#仓库、6#仓库、罐区、配电房、泵房、办公楼、门卫、污水站以及与其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和辅助用室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姚维志

法人代表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俞海镔、何炎英  2021.08.10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过硫酸钠)、其他粉尘(亚硫酸氢钠)、其他粉尘(聚丙烯酸钠分散剂)、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氢氧化钠、硫化氢;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2013)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分散剂生产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过硫酸钠)、其他粉尘(亚硫酸氢钠)、其他粉尘(聚丙烯酸钠分散剂)、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氢氧化钠、硫化氢、紫外辐射、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2)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及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拟设置真空冷凝系统等防尘、防毒设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噪耳塞、浸塑手套、电焊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在采取上述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期工人在正常作业过程中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设过程中,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按照相关职业卫生标准,设置有关的防爆、通风设施,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具体参数、性能要求。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有关规定,应设置完善1#车间、2#车间、污水站以及罐区等处的相关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1年9月14日,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湖州湖磨陶瓷研磨液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分散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1062-1)(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企业负责人姚维志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

1、细化生产工艺、竖向布置、设备布局的描述与分析;

2、完善投料、取样、包装的描述与分析;

3、细化防尘防毒、应急救援措施的描述与分析;

4、细化物料仓库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描述与分析。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


上一条: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光敏性中间体及600吨/年高性能光刻胶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下一条:绍兴昆运压纹制版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高精数码印花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