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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滨海工业区

联系人:沈建祥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为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产场所,主要包括配料间、染色车间、印花车间、前处理车间、烧毛车间以及办公楼、污水站等辅助用室。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沈建祥

老板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金嘉敏     2021年7月1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金嘉敏,陈恩光   2021年7月1日~3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16项,分别为:

(1)粉尘:棉尘、有毒染化料粉尘

(2)化学物质: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乙酸、碳酸钠、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氨、硫化氢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染色车间染色、离心、开幅岗位;印花车间水洗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染色车间染色岗位、前处理车间前处理岗位WBGT测量结果超标,其余各岗位WBGT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染色车间染色、离心、开幅岗位;印花车间水洗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染色车间染色岗位、前处理车间前处理岗位WBGT测量结果超标,其余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1713,棉印染精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根据本次检测结果,染色车间染色、离心、开幅岗位;印花车间水洗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建议企业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减少连续工作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时间,无需操作时尽量离开岗位,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2021年8月28日,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绍兴金祥惠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1038)(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建设单位副总经理沈建青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企业的整改意见

1、制网间增设通风设施;

2、污水处理站液碱罐处、助剂加料房增设喷淋洗眼器;

3、物料罐、助剂罐等做好物料标识及流向标识;

4、按规范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

5、加强现场管理,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对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完善总体布局的描述与附图;

2、完善原辅材料一览表,细化配料、打浆、洗桶、污水处理(污泥压滤)的工艺描述、分析与评价;

3、补充近三年职业病防护设施改进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变化趋势、职业健康监护的描述与分析;

4、完善高温超标原因分析及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的描述与分析;

5、完善有限空间等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的描述与分析。

四、评审结论

评价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企业须按整改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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