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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11-10
项目名称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XD/APQT2020412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项目简介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原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12月变更为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20099月在台州市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25000万元,地址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的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为台州市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民生工程。该工程已进行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12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产能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9万吨以上,建设2×500t/d循环流化床锅炉+2×12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已于20171020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建设2条垃圾焚烧处理线,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选用日处理400吨垃圾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台和日处理600吨垃圾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1台,12MW的抽凝汽汽轮发电机组1台。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石有才 技术负责人 鲍雷法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石有才 马森
报告审核人 李峰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马森 李峰 朱晓丽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石有才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石有才 马森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1.5.1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1.5.18--石有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

2021.11.1--马森--现场踏勘,现场确认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项目负责人照片-2021-05.18.jpg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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