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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甬浦冷冻厂 氨制冷系统

安 全 现 状 评 价 报 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1-06
项目名称 象山甬浦冷冻厂 氨制冷系统
项目编号 XD/APQT2020236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01月06日
项目简介

象山甬浦冷冻厂成立于19931115公司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军民路北侧,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伟

公司经营范围水产品初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象山甬浦冷冻厂因冷库库房需使用液氨作为制冷剂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液氨)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企业自身使用危险化学品液氨的情况,该企业危险化学品液氨的使用量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规定的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临界量,因此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黎根龙 技术负责人 鲍雷法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黎根龙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根龙 李保甲 赵季飞 朱晓丽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赵季飞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黎根龙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0.9.2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0.9.27--黎根龙--资料收集、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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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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