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2110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盾安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5月,位于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2号,注册资本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素亚。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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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森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森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石有才 李峰 鲍雷法 朱晓丽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敏 朱晓丽 鲍雷法 石有才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马森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2.05.24;2022.06.2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2.05.24--马森--根据企业现状,指出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 2022.06.28--马森--整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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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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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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