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龙翔针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龙翔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袍江工业区汤公路
联系人:阮夏林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龙翔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拉毛车间(1#车间)、摇粒车间(2#综合车间)、原料仓库、辅料仓库、成品仓库、配电房,以及办公楼、辅助用室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阮夏林 | 办公室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2022年6月6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倪建波、金嘉敏 2022年6月6日~6月8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2项,分别为: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涤纶);
物理因素:噪声。
因本次检测期间为非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进行测量。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1752,化学织物染整精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定期对拉毛、烫剪、起毛、梳剪等产尘岗位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进行清理,减少二次扬尘危害。
(2)用人单位噪声危害较大,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现场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噪耳塞。
(3)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2年9月16日,浙江龙翔针织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龙翔针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2052)(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由用人单位办公室主任阮夏林主持。评审组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用人单位的整改意见
1、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2、企业因按规定及时调离噪声职业禁忌证人员,并书面告知劳动者体检结果;
3、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公告栏的设置;
4、及时清理地面及设备上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评审,用人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