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大鱼山村
联系人:戴晓铭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一般项目: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戴晓铭 | 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俞海滨2022年9月20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2022年9月26日~28日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12项,分别为:
(1)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钙);
(2)化学物质:铜尘、硫化氢、可溶性镍化合物、硫酸、氢氧化钠、碳酸钠、氟化氢、氨、重铬酸盐、氰化氢;
(3)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建议企业尽快安排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妥善安排体检异常人员。
建议企业对各岗位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用品佩戴进行重点培训和监督,确保工人正确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用时置于存放柜,保证其有效性;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更换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2023年12月23日,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2091(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组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企业的整改意见
1、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维护检查应急救援设施,并做好记录
2、加强现场管理,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高毒物质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以及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3、仓库、电镀槽、污水处理等工作场所应设置洗眼喷淋装置。
三、对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完善原辅材料性状,包装规格,使用运输方式、存放位置的描述;
2、完善各车间电镀槽局部通风设施的描述与分析;细化3车间针对危害物料的防护设施;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描述、分析建议;
四、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需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