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精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精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柯北曙光路313号
联系人:袁建良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精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内容包括: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袁建良 | 办公室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2023年2月10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2023年2月10日~2月12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10项,分别为:
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物质: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属于C3522 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企业未在磨刀机处安装局部吸风装置,建议企业在磨刀机处安装局部吸风装置,吸风口的形状大小应与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合理设计风速。
(2)建议企业对职业病检查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3)建议企业在油漆车间喷漆岗位附近、油漆存放使用岗位设置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服务范围不大于15米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2023年3月24日,绍兴精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绍兴精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3012)(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由用人单位办公室主任袁建良主持。评审组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企业的整改意见
1、1号车间磨刀机岗位、2号车间电焊打磨岗位设置通风除尘设施;
2、3号车间油漆岗位设置喷淋洗眼装置,油漆作业需在油漆房内进行;
3、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及时处置体检异常人员,完善职业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
三、对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完善生产车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描述分析评价建议;
四、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