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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华(绍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舟华(绍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舟华(绍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荷湖路

联系人:丁慧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舟华(绍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包括用人单位生产车间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涉及的建筑物为1号楼、11号楼。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丁慧

人事行政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俞海镔2022年12月2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俞海镔、金嘉敏2022年12月2日至4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10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砂轮磨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化学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因为铁及其化合物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当中,但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 Z2.1-2019)标准中没有其限值,故将其按其他粉尘进行检测与评价。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本次检测喷砂工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dB(A)检测结果超标,电焊工岗位以及打磨工岗位的瞬时噪声也超标,因此建议同时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2)企业应制定粉尘清理制度,并定期对电焊、打磨等作业场所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时宜使用移动式真空清扫设备,防止清理作业时产生二次扬尘危害。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2023年3月24日,舟华(绍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舟华(绍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2125)(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由用人单位人事行政经理丁慧主持。评审组听取了用人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企业的整改意见

1、电焊岗位吸风管口处加装吸风罩,提高粉尘捕集率;

2、喷砂间应采取防噪、防尘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强度及粉尘浓度;

3、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示以及公告栏的设置。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企业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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