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绍兴舜悦家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绍兴舜悦家具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浙江省绍兴袍江启圣路以北2幢
联系人:李跃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舜悦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木工车间、油漆车间等,以及办公楼、宿舍楼、浴室、配电室等辅助用室。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跃军 | 厂长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俞海镔 2022.10.17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2.10.21-10.23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特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
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应检测的检测项目共9项,
分别为:
粉尘:木粉尘;
化学物质:乙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乙烯酯、丁醇;
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木工车间热压、冷压、封边贴皮岗位及车间油漆仓库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同时,因油漆及稀释剂易挥发,故油漆及稀释剂桶需及时上盖封闭,或者及时处理,避免挥发的化学物质危害身体健康。并在油漆仓库、调漆处、喷漆区域增设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服务半径不大于15米。
(2)调查期间发现热压、冷压、封边贴皮岗位的员工未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建议企业做好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工作。
(3)建议企业在冷压、热压、油漆仓库、调漆岗位设置吸风装置,吸风装置应按照《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的要求进行设置,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风速。
(4)建议企业应定期对布袋除尘装置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同时建议企业及时对车间地面及设备积尘进行清扫,避免二次扬尘,清理时应使用可移动式真空吸尘装置,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