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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富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液氨)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06-08
项目名称 绍兴市富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液氨)使用
项目编号 XD/APQT202307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项目简介

绍兴市富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524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张夫,是一家经营农产品冷藏的企业。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柏舍村。具体经营范围为:蔬菜种植;销售:初级农产品,提供农产品冷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绍兴市富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为对农产品冷藏,需要使用液氨,属于危险学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公司受绍兴市富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森 技术负责人 李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马森 李峰
报告审核人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马森 李敏 李峰 朱晓丽 鲍雷法 石有才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朱晓丽 鲍雷法 石有才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马森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5.1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3.5.10—马森—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2023.5.30—马森—整改确认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富兰农业.jpg62ca411219a4eafc489849d42a1ab7b.jpga20591db00055d6ac4cc1bf0f420dae.jpgba27f0db4e336882feb8492674557c8.jpg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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