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3142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百得利制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8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负责人为张鸣霆。注册资本为陆仟壹佰伍拾万元整,注册地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主要从事改性PVC 压延革及干法改性 PVC 人造革的生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年产3000万米改性PVC干法压延革及TPU薄膜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浙江百得利制革有限公司内叉车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柴油,本企业属于“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本项目所用柴油为企业自用,不对外销售,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及《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绍市安监〔2016〕116号)等的规定,本企业为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绍兴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浙江百得利制革有限公司作为自用柴油企业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百得利制革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并得到业主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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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峰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森 李峰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李峰 石有才 李敏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李敏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杭杰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李峰、杭杰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7.17——李峰 杭杰——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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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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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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