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高端注射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云涛路1号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3号楼北楼1-4层
联系人:鲁越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高端注射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租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云涛路1号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3号楼北楼1-4层约4000平米,新建一条脂质体注射剂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支10ml西林瓶包装抗肿瘤脂质体注射剂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滨海新城经发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691-27-03-158728,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鲁越峰 | 部门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 2023.3.10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有害因素: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甲苯、二氯甲烷、丙酮、过氧化氢、氮氧化物、甲醇、乙酸乙酯、氨、甲酸、乙醚、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异丙醇、锑及其化合物、乙腈、正庚烷、正丁醇、环已烷、溴、三乙胺、二乙胺;
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高端注射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甲苯、二氯甲烷、丙酮、过氧化氢、氮氧化物、甲醇、乙酸乙酯、氨、甲酸、乙醚、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异丙醇、锑及其化合物、乙腈、正庚烷、正丁醇、环已烷、溴、三乙胺、二乙胺、噪声。
(2)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及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拟设置废气处理装置等防毒设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噪耳塞、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采取上述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期工人在正常作业过程中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设过程中,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排风系统各类排风罩的设置应参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的要求,应位置正确、风量适中、风压适度、检修方便,并应将发生源的尘、烟吸入罩内。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3年4月28日,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智达药业有限公司高端注射剂研发生产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3021-1)(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
1、补充原辅料浓度、包装规格、储存和使用方式的描述与分析;
2、补充洁净区通风系统的描述、分析与评价;
3、细化实验室、配制间通风防毒设施的描述、分析与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设施的描述与分析。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价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需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