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S202300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东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商学东,企业注册地: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大道1111号,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售;金属材料制造;(上述经营范围不含砂石、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乙酸钠项目生产中使用到的原料为:乙酸溶液(75%)、液碱(30%),产品为乙酸钠晶体和乙酸钠溶液。浙江东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行业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企业属于一般化工企业,产品(乙酸钠)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89号修改)的规定,该企业乙酸钠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发证之列,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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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赵季飞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峰 石有才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李峰 石有才 鲍雷法 朱晓丽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李盛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李盛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6.2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6.27——石有才 李盛春——收集资料、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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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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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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