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305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 |
项目简介 | 余姚市新超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8月30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明珠。企业位于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郑巷村。经营范围:家具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主要为金属件家具的制造、加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应急部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液化石油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C21,家具制造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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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峰 石有才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峰 石有才 李敏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李敏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李盛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李盛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04.2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04.28——石有才 李盛春——收集资料、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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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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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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