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
联系人:房小威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内容: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系一家专业从事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环保企业。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园征海路西滨海变电站旁,占地约60亩。公司具备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绍兴市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浙江省道路运输许可证、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等资质,现工业危险废物年资质处置量为30000吨,医疗废物年资质处置量为9800吨,可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22大类危险废物。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房小威 | 安全员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俞海镔2023年8月17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王益灵、王明秀2023年8月29日~31日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检测项目共15项,分别为:
(1)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次氯酸钙)、其他粉尘(渣料)、其他粉尘(固废)、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二氧化硫、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汞-金属汞(蒸气)、铅烟、铬酸盐、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甲基甲酰胺、硫化氢、二噁英;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各岗位物理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各作业岗位接触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N7724危险废物治理;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开展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需复查人员应及时落实复查,防止劳动者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需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