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爱窠家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浙江爱窠家具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汇联村
联系人:刘安健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爱窠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从事化妆品、食品铝塑包装制品的生产。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安健 | 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3.4.10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3.4.14~4.16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特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
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应检测的检测项目共5项,
分别为:
粉尘:木粉尘;
化学物质:乙酸乙烯酯、乙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硫化氢、环己酮;
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油漆车间2F打磨岗位增设局部吸尘装置,木工车间贴片组装岗位及车间油漆仓库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同时,因油漆及稀释剂易挥发,故油漆及稀释剂桶需及时上盖封闭,或者及时处理,避免挥发的化学物质危害身体健康。并在油漆仓库、调漆处、喷漆区域增设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服务半径不大于15米。
(2)本次检测木工车间锯床、钻铣、刨床岗位、油漆车间(2F)底漆、打磨岗位、油漆车间(3F)面漆、修色岗位的噪声也超标,因此建议企业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减少连续工作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时间,无需操作时尽量离开岗位,同时企业应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3)建议企业在高温季节的合适时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高温作业岗位进行高温检测。
(4)建议企业应定期对中央除尘系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同时建议企业及时对车间地面及设备积尘进行清扫,避免二次扬尘,清理时应使用可移动式真空吸尘装置,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