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2172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 |
项目简介 | 余姚市河姆渡镇罗江精密拉丝厂注册日期为1987年5月14日,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河姆渡镇罗江村寺慈线76号,经营者为张燕惠,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采购退火炉、氨分解等设备装置从事金属制品加工作业。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拉丝的加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工件进行金属热处理,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本企业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88号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甬应急[2020]9号)规定的要求,余姚市河姆渡镇罗江精密拉丝厂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因此,余姚市河姆渡镇罗江精密拉丝厂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中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被评价单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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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杭杰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 李峰 刘仙明 王晓霞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杭杰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杭杰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2.7.29;2023.12.7;2023.12.23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2.7.29---杭杰(收集资料)、石有才(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2023.12.7---杭杰(收集资料、现场踏勘) 2023.12.23---杭杰(收集资料)、石有才(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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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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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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