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313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12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制冷工业园区826-827。该企业是一家致力于制冷空调用各类阀门的开发、研究和制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金莲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7434621344,其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行业。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金属表面热处理、金属切割、焊接、环保处理,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双氧水(50%)、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氩[液化的]、氦[压缩的]、天然气(管道)、助焊剂(主要成分硼酸三甲酯)、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此外企业为加强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及有限空间进行进行安全评价。其中双氧水(50%)、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氩[液化的]、氦[压缩的]、天然气(管道)等已由企业委托浙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名称《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AXP22058),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评价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助焊剂和氢氧化钠。 我公司根据企业规模及生产情况,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被评价单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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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森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森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石有才 刘仙明 李峰 王福忠 叶翔旦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马森 李峰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06.13;2023.09.0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06.13--马森(现场调查)、李峰(资料收集) 2023.09.05--马森--现场调查、整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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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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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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