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2303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项目简介 | 鼠浪湖海水淡化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岱山县衢山镇鼠浪湖岛头岗山体开挖工程是岱山县衢山瀛岛工贸有限公司为保障岛上日常生活等淡水使用,计划新建一座2万吨/日海水淡化厂,拟对岱山县衢山镇头岗山体进行开挖,以形成该海水淡化厂的工业用地的工程项目。岱山县衢山瀛岛工贸有限公司以“鼠浪湖海水淡化厂及配套道路工程”的名义于2023年4月7日向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立项备案。 为保障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安全,2023年10月,岱山县衢山瀛岛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编制《鼠浪湖海水淡化厂及配套道路工程岱山县衢山镇鼠浪湖岛头岗山体开挖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受岱山县衢山瀛岛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专门成立开挖组,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参照《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设立露天矿山选址安全生产要求的通知》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对该开挖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对业主拟采用的建设方案进行了沟通,通过现场踏勘,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开挖在建设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分析依据。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浙安监管矿便函〔2016〕11号)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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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李 刚 刘金星 胡明辉 倪建波 朱晓丽 李 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鲍雷法 朱晓丽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李敏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11.0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11.02--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实)、李敏(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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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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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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