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柯桥区滨海23号工业地块
联系人:曹建刚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3日,前身为绍兴鹰翔染整有限公司和浙江威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为响应柯桥区印染产业兼并、转型升级号召,根据绍柯印整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绍兴鹰翔染整有限公司和浙江威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经整合重组成立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迁建集聚至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新成立的浙江紫竹梅印染有限公司为绍兴柯桥蓝印集团成员单位,企业法人殷红生。现有年印染高档机织物17000万米、针织物6.9万吨生产能力。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曹建刚 | 副总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俞海镔2023年11月15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王明秀、王益灵、金嘉敏、孙解华2023年12月5日~7日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检测项目共10项,分别为:
(1)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染料)、其他粉尘(涤纶)、棉尘、氢氧化钠、碳酸钠、过氧化氢、乙酸、硫化氢;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非高温季节,未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1分厂染色、碱减量、脱水、开幅岗位;2分厂染色、脱水、开幅岗位;3分厂染色、脱水岗位;4分厂染色、烧毛、脱水、开幅、氯漂、丝光岗位;5分厂拉毛、磨毛、开幅岗位;6分厂染色、磨毛岗位;7分厂脱水岗位;8分厂染色、开幅、烫光、剪毛、拉毛岗位;拉毛车间拉毛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6分厂烧毛岗位棉尘检测超标,其余各作业岗位接触的粉尘及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1762,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根据本次检测结果,1分厂染色、碱减量、脱水、开幅岗位;2分厂染色、脱水、开幅岗位;3分厂染色、脱水岗位;4分厂染色、烧毛、脱水、开幅、氯漂、丝光岗位;5分厂拉毛、磨毛、开幅岗位;6分厂染色、磨毛岗位;7分厂脱水岗位;8分厂染色、开幅、烫光、剪毛、拉毛岗位;拉毛车间拉毛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实际,合理制定生产制度,减少工人的连续作业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时间,并严格督促岗位工人作业时正确佩戴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2)加强对烧毛机废气吸收装置的日常维护,及时清扫地面、设备和墙上的积尘。清扫时应采用移动式吸尘器或湿式清理,避免二次扬尘。
(3)在各生产车间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存放柜,用于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存放。下班后或平时不使用时,将防护用品放入其中密闭存放,防止被车间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4)染化料的开箱、分称、装桶、分送过程中,磅(称)料工应配戴手套、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操作结束后,染化料和印染助剂的包装应及时加盖或密封。操作工应及时清洗暴露的皮肤和工作服,班后洗澡。
(5)保险粉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场所,相对湿度保持在75%以下。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6)高温季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高温的检测;入暑前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者应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合理制定夏季工作制度,减少劳动者高温接触时间。在夏季高温季节对高温作业工人提供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需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