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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液氨)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01-30
项目名称 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液氨)
项目编号 XD/APQT2023302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项目简介

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9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缙云县壶镇工业区兴达路278号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曾经用名为缙云县永得利刀具厂,目前缙云县永得利刀具厂尚未注销,上述两家公司均属于同一控股人。本项目坐落在浙江缙云县壶镇工业区内。法定代表人:周锦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租用浙江省缙云通用工具厂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切削工具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切削工具制造C3321”,属于工贸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22]第8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为提高液氨储存和使用本质化安全程度,特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液氨使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评价项目组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通过收集查阅、现场勘察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氨分解工艺及液氨钢瓶间的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和安全管理等单元情况;分析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条件、危险有害因素、风险可接受程度;按照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和针对性的评价原则实施评价,定性、定量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从而提出消除、预防、减弱危险性及提高危化品安全使用条件的对策措施;明确作出本项目能否满足安全条件要求的结论;最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浙江腾辉刀具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液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被评价单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森 技术负责人 鲁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马森
报告审核人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马森 石有才 刘仙明 李峰 叶翔旦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石有才 杭杰 鲍雷法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马森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12.9;2024.1.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3.12.9 --马森--收集资料、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2024.1.5--马森--现场再次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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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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