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23024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
项目简介 |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因铁锤山矿山基建需求,江山市坛石镇需建设土石方排土场进行剥离土堆放,剥离土主要为铁锤山矿基建所产生的剥离土。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研究决定,同意规划建设办提出的“浙江省江山市大陈乡乌龙村铁锤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矿区南部约800m的原上溪石灰厂建设石料用灰岩矿山作为临时堆土场。 2022年12月,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编制了《江山市上溪排土场专项设计方案》,2023年5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上溪排土场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设计》),2023年5月19日,江山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江应急管矿项目设批字[2023]3号),核定该排土场基建期6个月,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按《设计》进行了排土场的基建工作。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随后按《设计》》进行了基建,目前排土场的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准备组织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矿山排土场建设项目基建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了评价项目组赴该矿山排土场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改。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进行验证,并对该工程在建设中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格式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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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 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李 刚 石有才 胡明辉 倪建波 朱晓丽 李 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鲍雷法 石有才 朱晓丽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10.20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10.20--鲍雷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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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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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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