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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03-26
项目名称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
项目编号 XD/APQT2022196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项目简介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前身是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于1996年,是以锂电子电池正极材料为主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49月,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新设立宁波金和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20183月公司完成股改,名称变更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百科技成立于2014918日,位于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法定代表人白厚善,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动力电池的研发及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容百科技已在余姚市临山镇姚西北海涂地块(原3号水库)完成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一阶段和二阶段的建设。现拟于余姚市临山镇姚西北海涂地块(原3号水库)建设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本项目的给排水、供配电、集中溶解等均依托于一期。本项目20221227日在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212-330281-04-01-448701,项目名称为: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固定投资170816.7200万元,建筑面积332400㎡,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土地上,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40000㎡,含厂区绿化、道路、研发中试线、供变电设施等附属工程,并购置反应釜、加压釜、萃取箱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每年产出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该产品为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层状材料,是合成锂电池正极材料最为关键的一种电子化工材料。生产工艺:高冰镍和氢氧化镍溶解萃取得到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镍钴锰溶液经过反应、陈化、洗涤、干燥、包装、原料中间品生产等工序得到前驱体产品;生产废水经过膜浓缩、蒸氨、MVR处理后,得到副产品硫酸钠。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产品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副产品硫酸钠海绵铜、碳酸锰为非危险化学品,中间产物高纯硫酸镍溶液属于中间产品,仅作为自身配套使用,原料硫酸镍(NiSO4·6H2O)、硫酸钴(CoSO4·7H2O)、氢氧化钠溶液(32%)、硫酸(98%)、双氧水(27.5%)、盐酸31%、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压缩的]260#溶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本项目的国标行业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数量未超过规范标准,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确定的行业类别,参照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188号,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改)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内容,故企业也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使用的主要生产原料为高冰镍粗氢氧化镍MHP等。生产原料虽不具备化工企业以基础化学工业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生物质材料等为起始原料的特点,但本项目高冰镍、粗氢氧化镍MHP在常压浸出、加压浸出及反应生产工艺涉及化学反应,具有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特点。因此,为了降低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本报告在主要技术标准选用上采用《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等化工企业设计标准进行了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等规定,受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本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进行踏勘,结合工程分析,对照《安全评价通则》和《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石有才 技术负责人 鲁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石有才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马森 李保甲 王晓霞 李盛春 赵季飞 朱晓丽 鲁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石有才 马森 李盛春 朱晓丽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石有才 李盛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07.14;2023.12.06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3.07.14----李盛春(收集资料)、石有才(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2023.12.06----李盛春(收集资料)、石有才(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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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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