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326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0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施望升。企业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朝阳路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专用仪器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机器人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险化学品);玻璃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应急部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不饱和聚酯树脂、柴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C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绍市安委办〔2023〕36 号》规定,浙江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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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森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盛春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石有才 李保甲 王晓霞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森 石有才 鲍雷法 李盛春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马森 李盛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11.20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11.20--李盛春(现场踏勘、图纸核对)、马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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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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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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