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1909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项目简介 | 诸暨中油东和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住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东和乡王家宅村东一自然村,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刘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BGGAJ04,已于2018年12月18日取得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2018年12月1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加油站建设;零售:柴油(闭杯闪点>60℃)、润滑油;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机动车维修(洗车服务)(以上四项经营范围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零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谈水产、初级农产品、汽车零配件、花卉盆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电话充值卡、日用品;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诸暨市发改局,备案日期:2019年05月06日),建设单位为:诸暨中油东和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诸暨东和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330681-47-03-026482-000。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诸暨中油东和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规划实施的批复》(浙商务商发函〔2019〕11号),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诸暨市东和乡十里坪村,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2007.1㎡,总投资537万元,拟设置电脑加油机4台共16枪,30m³埋地卧式汽油罐3只,30m³埋地卧式柴油罐1只,总储量105m³(柴油折半计入),为二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立项批准后,应当及时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组,评价组成员于2019年11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诸暨中油东和加油站有限公司诸暨东和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在本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诸暨中油东和加油站有限公司有关领导与专家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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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林 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石有才 柳 炜 |
报告审核人 | 倪敏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倪敏伟、柳炜、赵季飞、朱晓丽、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赵季飞、倪敏伟、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柳 炜 赵季飞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15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19年11月25日:现场勘察(石有才)、资料收集(柳炜) 2019年12月15日:现场勘察确认(石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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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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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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