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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年加工200万吨废旧金属技改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10-10
项目名称 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年加工200万吨废旧金属技改项目
项目编号 XD/AQSS2024057-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项目简介

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11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法定代表人:陈金垱;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销售;五金工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16000平方米。新增购置焊接加工中心、数控坡口机、液压摆式剪板机、等离子切割机、液压切管机、三辐卷板机、自动喷涂成套装置、射线装置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本项目于2023217日在缙云县经济商务局(缙云县中小企业局)进行审批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302-331122-07-02-603598),该项目的国标行业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所属行业为∶机械行业。建设单位于20244月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吨废旧金属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45月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吨废旧金属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到安全验收阶段。

该项目厂区总平面图由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总体设计;本项目由广东广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安装由缙云县兴达废旧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自行监理,本项目厂房建设由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本项目已建设完成,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试运行。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的规定,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气、乙炔、柴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数量也未超过规范标准,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88号令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关于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企业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森 技术负责人 鲁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马森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马森 石有才 胡明辉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鲁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森 石有才 王天乐 赵季飞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马森 王天乐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4.8.2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4.8.28--王天乐(企业沟通)、马森(核实图纸)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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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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