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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 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 XD/APKS2019075 2019.8.26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08-26
项目名称 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 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 XD/APKS2019075 2019.8.26
项目编号 XD/APKS201907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08月26日
项目简介

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8日,企业法定代表人:沈乐平,经营范围:萤石矿开采(矿山地址:常山县新昌乡岩前村);萤石矿浮选、加工、销售(地址:常山县芳村镇园区新村);矿业投资;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 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是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的所属矿山。该矿山《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生产规模3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萤石(普通),地下开采方式,有效期2015年8月19日至2042年7月24日。 该矿山前期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于1998年~2004年进行萤石矿普查,提交了普查报告;2003年至2006年进行详查工作,2008年~2012年进行勘探工作,并于2012年2月提交了《浙江省常山县八面山矿田高坞山—蕉坑坞矿区萤石矿勘探报告》。2012年10月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省常山县八面山矿田高坞山-蕉坑坞矿区萤石矿安全预评价报告》;2013年4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省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采矿工程安全专篇》、《浙江省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9月10日下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安全许可意见书》(浙安监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13]31号)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核定基建期30个月。矿山随后进入了矿山基建阶段,由于政策处理、劳动力组织、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该建设项目施工期分别2次延期。 由于地质条件变化以及首采工作面变动等原因,该矿于2016年1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浙江省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采矿工程设计变更》,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3月9日批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申请。 该矿随后按设计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完成了一期工程的基建工程,于2016年10月委托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17年1月取得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17]SKS003有效期至2020年1月17日。 矿山随后进入了正常生产阶段,目前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矿山进入换发证阶段。期间,矿山进行了二期工程高坞山矿区的基建工程的建设工作,由于地质储量变动等原因,该矿于2019年1月委托原设计单位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二次变更,编制了《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变更 》和《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于2019年8月完成了二期工程高坞山矿区的基建工程,计划于2019年9月组织该矿二期高坞山矿区基建工程的验收工作。 由于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安监管矿〔2015〕109号)等文件规定,浙江紫晶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的生产现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及《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规定,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本公司组织评价小组赴矿山现场,对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委托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鲍雷法 技术负责人 李 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鲍雷法 郑小平
报告审核人 柳 炜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鲍雷法、倪敏伟、郑小平、柳炜、朱晓丽、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鲍雷法、倪敏伟、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鲍雷法 倪敏伟 郑小平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11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鲍雷法)、资料收集(倪敏伟)、现场勘察确认(鲍雷法、李敏)。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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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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