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425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3月31日 |
项目简介 | 宁波安达通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24日,位于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5号,法定代表人:方波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整。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配件、五金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C33金属制品业”。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工件进行退火热处理工序,作业中需要进行氨分解,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由于该企业所属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评价项目组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通过收集查阅、现场勘察宁波安达通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氨分解工艺及液氨钢瓶间、氨分解间的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管理等单元情况;分析宁波安达通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条件、危险有害因素、风险可接受程度;按照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和针对性的评价原则实施评价,定性、定量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从而提出消除、预防、减弱危险性及提高危化品安全使用条件的对策措施;明确作出该项目能否满足安全条件要求的结论;最后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宁波安达通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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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胡谨 李峰 张征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胡谨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01.1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01.15--刁春祥(现场踏勘)、胡谨(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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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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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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