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志江风机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3-18
项目名称 浙江志江风机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目编号 XD/APQT2024039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项目简介

浙江志江风机有限公司20030522日成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新丰村新桥头村),法定代表人为谢丹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498406507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企业属于风机、风扇制造(C3462)。企业生产中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含易燃溶剂的油漆(闭杯闪点≤60℃)、稀释剂二氧化碳〔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规定,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安委〔2024〕48号)浙江志江风机有限公司应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志江风机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 谨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峰 张征 胡谨 赵季飞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胡谨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2.13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2.13--刁春祥(资料收集)、胡谨(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微信图片_20250318130636(1).jpg微信图片_20250318130636.jpg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