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19076(X)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05月06日 |
项目简介 | 温州市瓯海娄桥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光加油站)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2日,于2017年11月7日取得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67959908XD】,法定代表人为刘少武。该加油站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占地面积1463.31m2 ,总建筑面积532.76m2,主要经营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闭杯闪点>60℃]。该加油站内设有30m3埋地汽油罐3只、30m3埋地柴油罐1只,折合成汽油总储量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现有员工12人,其中安全管理员1人。 温州市瓯海娄桥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取得由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温安监管甲字(2016)B000093号,经营方式:有储存场所经营,许可范围:汽油(90m3),有效期限: 2016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26日;并于2016年11月28日取得由浙江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2500058号,经审核批准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限: 2016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2018年08月,该加油站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要求,委托乐清市金宇科技有限公司对油罐进行了双层衬里改造,并于2018年11月14日委托浙江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瓯海娄桥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RHAX18384】。 2019年3月,该加油站在站区东北侧靠出站口处新增一台自动洗车机及附属洗车设备,其安全现状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4月,温州市瓯海娄桥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安全现状进行重新评价。 根据《关于加油站执行设计规范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11号)第三点要求:“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现场审查和日常安全监管方面,仍按‘老规范’执行;2013年3月1日之后,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审查整体按照‘新规范’执行”。该加油站油罐位置、管道、加油机等设施均未发生变化,仅新增一台自动洗车机及附属洗车设备,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故本报告在加油站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埋地油罐及管道、电气等方面仍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评价。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中对自助加油机未有相关的技术要求,故自助加油机则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相应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加油站进行现场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采用安全检查表(SCL)等评价方法,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温州市瓯海娄桥增光加油站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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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连锋 | 技术负责人 | 赵季飞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连锋 叶翔旦 |
报告审核人 | 杨吉堂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连峰、叶翔旦、杨吉堂、赵季飞、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吉堂、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陈连锋 叶翔旦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30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陈连峰)、资料收集(叶翔旦)、现场勘察确认(陈连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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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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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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