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片5G射频滤波器硅基晶圆片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片5G射频滤波器硅基晶圆片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十五路500号

联系人:张千浩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12万片5G射频滤波器硅基晶圆片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6671.14平方米,约合40亩,总建筑面积为 40627.84平方米。主要建构物包括:建设主厂房1栋,建 筑面积为29734.25平方米,其中厂房内高标准洁净室建筑 面积3500平方米,洁净等级可达到 class10。建设动力 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 6098.6平方米,设有变配电站和污 水处理厂。建设与项目生产相配套的生产辅助区,主要 包括:1栋宿舍楼,建筑面积4635.29平方米;1栋氢气站 ,建筑面积24平方米;1栋甲类仓库,建筑面积60平方米。 建设2处门卫室,建筑面积分别为25.5平方米和50.2平方 米。预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12万片硅基滤波 器晶圆的生产能力。一期将形成年产6万片硅基滤波器晶圆的生产能力。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务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千浩

安环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金嘉敏、俞海镔2025年1月20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金嘉敏、俞纪苗、孙解华2025年2月18日~20日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检测项目共16项,分别为:

1)化学物质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乙酸丁酯、丙酮、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氟化氢、氨、硫酸及三氧化硫、过氧化氢、异丙醇、二氧化碳、硫化氢

2)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有检测方法,但无接触限值,因此仅识别,不进行检测、评价。酚醛树脂虽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但无检测方法与限值,因此仅识别,不进行检测、评价。检测期间不属于高温季节,因此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本项目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工作场所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化学物质检测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化学有害因素: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正丁酯、乙酸丁酯、丙酮、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氟化氢、氨、硫酸及三氧化硫、过氧化氢、异丙醇、二氧化碳、硫化氢、酚醛树脂。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行业分类为C3973集成电路制造,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化学因素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2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主要为废水罐、设备维修,若要进内进行清或检维修作业时,可能会因缺氧或接触空间内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而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避免有限空间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建议配置氧含量气体检测报警仪。如需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应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先放空容器中的有害物质,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符合要求,并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要求进行作业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2025年5月15日,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瓯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片5G射频滤波器硅基晶圆片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3076-3)(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有浙(08)卫职技字(2015)第00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一类,具备相应评价能力;

2、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分析与评价重点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准确;

4、措施及建议有针对性,基本可行;

5、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

2、完善建筑通风情况的描述

3、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描述、分析与建议;

4、完善气象条件的描述

三、评审结论

评价单位应根据修改意见及建议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


图片1.png图片2.png

上一条: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40吨B-X前驱体生产线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下一条: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定制衣柜及其配套100万套和复合门30万套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