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化妆笔数字化工厂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5-27
项目名称 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化妆笔数字化工厂项目
项目编号 XD/AQSS2025050-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项目简介

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22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高速连接线1-1号,法定代表人为邵成杰,注册资本为1111.11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高速连接线1-1号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3.5亿支化妆笔数字化工厂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16亩,新建90607.85平方米厂房,本项目拟购置研磨机、制料机、灌装机、包装机、实验测试设备等,生产工艺包括制料、灌装、包装、成品、检验、出货等建成投产后预计实现新增产值15亿元。

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化妆笔数字化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在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10-330281-04-01-241484),建设性质为新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2682化妆品制造”,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化妆笔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张云松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刚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张云松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胡谨 张征 丁传思 王刚 赵季飞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张云松 王刚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5.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5.7--张云松(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微信图片_20250610165524.jpg微信图片_20250610165541.jpg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