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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 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6-25
项目名称 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 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项目编号 XD/APKS202501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简介

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是一家开采多年露天矿山采矿权人为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根据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最新的采矿许可证,该矿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有效期自20241221日至20271220

20194月,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安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5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安全设施设计》20226月,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20227月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718日至2025717日。

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为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20254月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香山矿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对其风险分析和合同评审的基础上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及有关人员多次赴该项目现场,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矿山进行了整改。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基本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标准的要求,对该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以及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系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依据《安全评价通则》,结合相关现行有效的法规、文件等的要求,提交了本报告。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现场核查过程中,专家对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本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鲍雷法 技术负责人 李 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鲍雷法
报告审核人 倪建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海洋 俞贵 张丹枫 鲍雷法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鲍雷法 俞贵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6.2--鲍雷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俞贵(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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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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