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凯发新泉水务(天台)有限公司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凯发新泉水务(天台)有限公司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注册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下抱园村
联系人:曹爱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内容:拟建项目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下抱园村。天台县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8万m3/d,当前运行负荷率较高,故拟实施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本工程不涉及管网和泵站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单体和改造单体,新建单体主要包括中间提升泵房及磁混凝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池、加氯接触池、鼓风机房及4#变电所、PAM加药间、加药储罐等,改造单体主要包括污泥脱水间扩建、机修车间扩建, 一二期水解池改造、三期水解池改造、1#、2#应急池改造等。本工程废水处理工艺主要为“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AO+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加氯消毒”,处理规模为3.0万m3/d。本工程实施后,全厂总规模为11万m3/d。服务范围主要为城区三个街道(始丰、赤城、福溪)和白鹤镇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吴可平 | 企业管理部部长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电焊烟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PAM);
化学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氟及其化合物、氧化钙;
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工频电场、高温(高温季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标准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将职业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本专篇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设计说明,选用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基本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2)本项目预期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本项目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工作,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基本能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了前期工作,建设项目采取了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厂址选择、总体布局较合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采取完善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本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能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5年8月28日,凯发新泉水务(天台)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凯发新泉水务(天台)有限公司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稿)》(编号::XD/ZP2025054-2)(以下简称《设计专篇》)进行评审。会议由由企业管理部部长吴可平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设计专篇》的介绍,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设计专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设计专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面,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3、《设计专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4、《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建设单位按设计专篇要求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项目能基本达到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二、评审及结论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设计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