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5110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
项目简介 | 诸暨市志成海绵厂成立于1994年05月24日,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俞林。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绵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海绵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2019年第1号修改单修订),企业所属行业分类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企业在海绵制品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危险化学品:甲苯二异氰酸酯(又称TDI)、二氯甲烷,因此该企业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故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根据《绍兴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意见(试行)》(绍市安委办〔2023〕36号)判定,该企业为高风险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诸暨市志成海绵厂应对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受诸暨市志成海绵厂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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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峰 张征 张丹枫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6.11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6.11--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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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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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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