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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百丈镇朱垟村果蔬共富产业园 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饰面用)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8-21
项目名称 泰顺县百丈镇朱垟村果蔬共富产业园 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饰面用)
项目编号 XD/APKS202502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项目简介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25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浙自然资厅〔2021〕423号)等文件精神, 泰顺县百丈镇拟在该镇朱垟村已闭坑矿山(泰顺县百丈镇朱垟村熔结凝灰岩饰面石材矿)及周边设立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对区内的饰面石材矿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同时,将开采结束后的采场底盘作为“泰顺县百丈镇朱垟村果蔬共富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为推动项目发展,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泰顺县百丈镇朱垟村果蔬共富产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饰面用)矿山开采进行安全预评价,为下一步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分析依据。

接受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专门成立项目组,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对该矿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对业主拟采用的建设方案进行了沟通。本矿作为新建矿山,业主拟采用的开采方案采取自上而下分台阶机械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通过现场踏勘,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分析依据。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浙安监管矿便函〔2016〕11号)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鲍雷法 技术负责人 李 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鲍雷法
报告审核人 倪建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海洋 俞贵 张丹枫 鲍雷法 朱晓丽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鲍雷法 俞贵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6.1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6.1--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实)、俞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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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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