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501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5日,住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法定代表人胡大杭,企业类型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7210099024,已于2025年7月23日取得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2000年4月2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洗车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家具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广告设计、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港口经营;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5年04月17日),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中国石化诸暨安华加油站迁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504-330681-04-01-247782。根据《诸暨市商务局关于同意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诸暨安华加油站迁建的批复》(诸商务〔2025〕8号),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诸暨市安华镇新州村,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2304.5㎡,总投资3393万元,拟设置加油机4台18枪,充电桩2个,尿素加注机1台,30m³汽油车道罐3只,30m³柴油车道罐2只,总储量120m³(柴油折半计入),为二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88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立项批准后,应当及时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组,评价组成员于2025年6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诸暨安华加油站迁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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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云松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刚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云松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胡谨 张征 丁传思 王刚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张云松 王刚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8.1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8.1--张云松(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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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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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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