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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华通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10-31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华通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华通加油站(简称华通加油站)成立于1993年09月,经营零售汽油、柴油、煤油,加油站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塘花村,公司负责人刘冀。该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6044866X;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00008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柴油、煤油,有效期至2021年1月11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2015]080021,许可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5日,经营方式:零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1860号)有关文件要求,油罐存在着渗漏风险等安全隐患。现针对上述安全隐患对加油站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于2018年7月16日取得项目赋码,项目代码:2018-330602-52-03-051006-000,备案机关:越城区发改局;并经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批复《关于同意中石油生态园区加油站、山阴路加油站、华通加油站油罐油品种类的批复》(越商务函复[2018]1号)。 该项目于2018年7月由绍兴国正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绍兴市华通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2018年7月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绍兴市华通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工艺设计,由上海大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油罐工艺和土建施工,由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道工艺,由江苏金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现已改造完成。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改)的要求,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8年10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华通加油站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柳 炜 技术负责人 赵季飞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柳 炜,石有才
报告审核人 杨吉堂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柳 炜,石有才,郑小平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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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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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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