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分子新材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浙江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
联系人:沈剑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江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分子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车间八、车间九、丙类仓库一、丙类仓库二、丙类仓库三、泵房一、泵房二、丙类车间、综合楼、总控室、动力中心、研发中心、成品罐组一、成品罐组二、区域机柜间、动力车间一、循环水池、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三、原料罐组、甲类罐组、高毒罐组、环氧丙烷罐组、环氧乙烷罐组、EO事故缓存池、卸车站及卸车泵棚、废气处理装置、备品备件库、污水处理车间、事故应急池、五金机修间、门卫一、门卫二、门卫三及相关辅助用室。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沈剑明 | 安全总监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俞海滨 2024.9.10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氢氧化钾、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物质:氢氧化钠、二甲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乙二胺、苯酚、磷酸、乙酸、硫酸、异丙醇、苯乙烯、丙烯腈、丙烯酸、二甲苯、正丁醇、甲苯二异氰酸酯、邻苯二甲酸酐、对苯二甲酸、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氯甲烷、四氢呋喃、环氧树脂、氨、戊烷、甲醛、二氧化碳、过氧化氢、环氧氯丙烷、三氯氧磷、甲醇、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双酚A、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尿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拟建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钾、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氢氧化钠、二甲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乙二胺、苯酚、磷酸、乙酸、硫酸、异丙醇、苯乙烯、丙烯腈、丙烯酸、二甲苯、正丁醇、甲苯二异氰酸酯、对苯二甲酸、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氯甲烷、四氢呋喃、环氧树脂、氨、戊烷、甲醛、二氧化碳、过氧化氢、环氧氯丙烷、三氯氧磷、甲醇、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双酚A、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尿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2)拟建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在类比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和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发生。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的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将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5年8月29日,浙江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分子新材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4007)(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企业安全总监沈剑明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