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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绍兴第二加油站 双层罐改造项目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10-08
项目名称 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绍兴第二加油站 双层罐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08日
项目简介

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绍兴第二加油站位于绍兴市昌安七眼桥,法定代表人:钱建国。该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15486956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00018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5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5]060022,许可范围:带储存设施经营汽油、票据经营煤油,有效期至2018年09月26日,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经营、票据经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17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做好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和防渗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绍兴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环函〔2017〕209号)的要求,该加油站建造使用年份较长,油罐等设施存在渗漏风险,现拟对地下单层储油罐更换为双层储油罐。该项目已得取得《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8-330602-52-03-072282-000);绍兴市商务局批复文件:《绍兴市商务局关于同意调整绍兴市梅山、第二、第六、灵芝、绍大加油站油罐的批复》(绍商务发[2016]35号)。 根据相关批复文件,该加油站由原来30m³埋地卧式汽油罐1只、17m³埋地卧式汽油罐1只、17m³埋地卧式柴油罐2只,调整为30m³埋地卧式汽油罐1只、17m³埋地卧式汽油罐2只、17m³埋地卧式柴油罐1只,改造后仍为三级加油站。 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中规定的“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中的第二条第六款“加油站及附属配套储存设施的改扩建项目”、《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8号),第三条款:“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继续适用简化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所以,本评价采用了安全评价意见书。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石有才 技术负责人 赵季飞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石有才,柳 炜
报告审核人 杨吉堂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石有才,柳 炜,郑小平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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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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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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