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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瑞盈钢瓶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只储存瓶二期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0-31
项目名称 绍兴市瑞盈钢瓶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只储存瓶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XD/AQSS2025112-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简介

绍兴市瑞盈钢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822日,注册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恒翔路2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绍兴市瑞盈钢瓶制造有限公司于20250910日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9-330604-07-02-80276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绍兴市瑞盈钢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上虞区驿亭镇五夫工业区恒翔路2号自有厂房,购买拉伸液压机、数控旋压机、超声波清洗机、缠绕机、螺纹加工车床等设备。采用下料、收底、退火、磷化、皂化、拔伸、缠绕等工艺,预计新增年产10万只钢瓶、20万只铝瓶、5万只缠绕瓶和25万只小钢瓶的生产规模,全厂预计形成年产40万只钢瓶、30万只铝瓶、5万只缠绕瓶和25万只小钢瓶的生产规模,产品主要用于消防安全、无人机储氢等领域。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2亿元,利润 1200万元,税收140万元。本项目原材料外购。本项目不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省市区文件明确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未经相关审批前不实施。符合绍兴市“5+2”产业中的氢能和储能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2019年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33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的规定,由于企业小瓶作为配件出口,需要充装二氧化碳出口,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51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绍市危化经()字〔2025030051,有效期限20250103日至202801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绍兴市瑞盈钢瓶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年产60万只储存瓶二期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刁春祥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王晓霞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丁传思 王刚 张丹枫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10.9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10.9--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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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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