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08月13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莲花村岩四炮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是在老矿基础上,拟经矿产资源公开招拍挂而设置的经营性露天矿山,预设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开采期限为10年,现象山宝航矿业有限公司已取得采矿权。 为确保矿山今后开采的安全,同时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象山宝航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设立露天矿山选址安全生产要求的通知》、《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该项目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通过现场踏勘,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认真的辨识与分析,针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科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杨吉堂 | 技术负责人 | 鲍雷法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吉堂 |
报告审核人 |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杨吉堂、柳炜、郑小平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