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07月28日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销售分公司生态园区加油站(以下简称生态园区加油站)位于绍兴生态产业园独树村,成立于2008年,负责人刘冀。该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82902534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00120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为:2016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1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2016]080028,许可零售经营品种:零售汽油,有效期为:有效期至2019年03月25日。 站内设30立方米双层汽油罐4只、30立方米双层柴油罐1只,油罐总固定容积为150m3,折合成汽油总容量为135m3,根据GB50156-2012(2014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属于二级加油站。 现该站需要增设洗车点,由浙江天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自动洗车机设计图纸。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8号)第三条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继续适用简化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改)的要求,根据绍市安委办[2017]54号文件,若加油站规模、布局、功能、地址不变的,无需审批,改造前由业主自行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报告,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由安评单位开展现状评价。因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销售分公司生态园区加油站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生态园区加油站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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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柳 炜 | 技术负责人 | 那宏壮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柳 炜 石有才 |
报告审核人 | 杨吉堂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柳 炜 石有才 赵季飞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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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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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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