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制冷工业园区
联系人:魏海永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12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制冷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金莲子。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等。
浙江鸿森机械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023年、2024年来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职业健康检查。在火焰焊、焊接、喷塑、抛丸等岗位设置有废气处理装置、机械通风等职业病防护设施;为相关岗位的工人配备了一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在工作场所设置了相应的操作规程、警示标识。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魏海永 | 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俞海镔2025年12月11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孙解华、王明秀2025年12月21日~23日 |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16项,分别为:
(1)粉尘及化学物质:铜烟、磷酸、过氧化氢、铜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氢氧化钠、氨、其他粉尘(塑粉)、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氧化锌、氧化钙、硫化氢。
(2)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无相关限值,因此按照其他粉尘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期间不属于高温季节,因此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精加工车间自动车床岗位、火焰焊岗位、清洗岗位;环境车间抛丸岗位、下料岗位、氦检岗位;锻压车间下料岗位、锻压岗位噪声超标。其余岗位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各岗位粉尘及化学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按第1,2号修改单修订)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3443 阀门和旋塞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部分岗位的 40h 等效声级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在选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车间增设休息室,休息室门窗应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2)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的辅助用室基本要求,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车间应设浴室。建议企业在车间外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同柜分层存放。浴室内一般按4个~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不大于9人。
(3)尽快组织员工按规范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需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