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15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2月02日 |
| 项目简介 | 瑞安市正宏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12日,并于2022年01月27日取得了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06318883XH,法定代表人:涂思平,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八十亩村电镀工业园,经营范围:电镀加工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现有员工45人,其中安全管理员2人。 该公司主要从事电镀加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2022年第8号),在电镀加工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氰化钠、氰化亚铜、硫酸(98%)、盐酸(31%)、发烟硝酸(98%)、磷酸、氢氟酸、硼酸、氢氧化钠、铬酸酐、过氧化氢溶液(27.5%)、氯化镍、硫酸镍、氯化锌、氟化钠。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故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瑞安市正宏电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在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规范,经过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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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赵季飞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叶翔旦 温雯雯 |
| 报告审核人 | 刁春祥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赵季飞 冯功源 王晓霞 叶翔旦 刁春祥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丁传思 温雯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赵季飞 叶翔旦 温雯雯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8.21;2026.1.20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8.21--叶翔旦、赵季飞(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2026.1.20—温雯雯(整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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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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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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