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06月12日 | |
项目简介 | 新昌县回山加油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新昌县回山镇回山村回新路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丽群。该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6716103528;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50045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至2023年1月29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6]050005,许可范围:带储存设施经营:汽油,有效期至2019年07月12日,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经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17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做好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和防渗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绍兴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环函〔2017〕209号)的要求,因该站位于镇中心,车流量较大,为了适应城市道路车辆的需求,该站进行防渗改造,该项目已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县发改委;项目代码:2018-330624-52-03-026603-000。 本项目建设内容:由原30 m3埋地油罐3只(其中92#汽油1只,0#柴油1只,停用1只)更新为单层场地罐(其中30 m3油罐3只,其中汽油罐2只,柴油罐1只),同时浇制防渗池,更换油罐位置,设置双层管线加管沟。更新加油机2台。总容量90m3,折合汽油容量7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属于三级加油站。目前已建设完毕。 该项目于2017年4月由绍兴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新昌县回山加油站有限公司防渗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由浙江天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工艺技术意见书。浙江天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工艺设计,由浙江华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设备、管道安装,由绍兴诚洲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建施工,现已建成,申请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改)的要求,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新昌县回山加油站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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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柳 炜 | 技术负责人 | 那宏壮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柳 炜 郑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杨吉堂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柳 炜 郑小平 杨吉堂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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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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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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