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604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
| 项目简介 | 苍南县厦兴制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8日,并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563333183B,法定代表人为林志藏,注册地址位于苍南县巴曹镇(现行政区划已调整为龙港市巴曹社区)老陡门村桂泉路47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伍万元整,经营范围:工业用冰生产。 该公司在制冰作业过程中涉及液氨制冷,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2022年第8号)和《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6年第3号),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故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苍南县厦兴制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液氨制冷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在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规范,经过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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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赵季飞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叶翔旦 温雯雯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赵季飞 刁春祥 石有才 冯功源 叶翔旦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温雯雯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赵季飞 叶翔旦 温雯雯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4.28;2026.5.25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4.28--赵季飞(现场踏勘)、温雯雯(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2026.5.25--温雯雯(整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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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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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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