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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6-29
项目名称 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XD/APQT2026015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06月29日
项目简介

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5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厂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港丰路108号4幢,法定代表人:王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厂区总占地面积12344m2,具备10万件消防器材的生产规模。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相关规定,项目行业类别划归C3353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企业现有在岗职工40名,采用白班工作制,单日作业时长8小时,年实际生产天数300天。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叉车燃料)、洗网水、松香水,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安监总局2013年第3号公告),本项目不属于目录适用行业,且使用量未达到数量标准,因此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 6441-2025),通过对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及工艺流程等分析,辨识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道路车辆伤害、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跌落、坍塌、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泄漏;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低温伤害、辐射伤害粉尘伤害高温伤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安委办〔2024〕48号)等有关规定,受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勘验,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冯功源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冯功源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刁春祥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丹枫 王 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冯功源 刁春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6.1.3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6.1.30--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刁春祥(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勘验照片-湖州泰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docx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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