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QSS202605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
| 项目简介 |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8月12日,注册地位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5号401室,法定代表人为周贤杰,注册资本为78500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棉、麻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徐家村,拟投资250万元,建设普陀城北燃气配送场站建设工程。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155亩,新建160平方米甲类仓库(2间),实现对燃气瓶的存储、配送、转运。收入来源为房屋及场地租赁。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该燃气场站建设方,建成后由其他单位进行运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所属行业为“N7810市政设施管理”,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中转站,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供应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普陀城北燃气配送场站建设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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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赵季飞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赵季飞 |
| 报告审核人 | 王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冯功源 石有才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金平 王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赵季飞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4.24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4.24--赵季飞--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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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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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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